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鸭池河分院(地点:清镇市新店镇鸭池河东风大道)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技术岗位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方式进行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高于3:1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2.测试时间: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鸭池河分院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核。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人员须在医院发布录用通知后七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延。
联系电话:0851-82740164(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
附件1: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基本条件 |
新店镇中心卫生院 |
检验科 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证 |
附件2: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招聘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